2026-08-24
  • 用户

    问:董秘你好2026年6月,荣科科技与豫信电科、中科闻歌、智能医学四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医疗领域)——但从公开协议内容看,荣科科技仅负责医疗场景化软件适配工作,而算力底座建设、项目总包主导权,仍由超聚变、中原算力掌握。这并非承接重叠业务的积极信号,反而进一步验证了“荣科被限制在低毛利软件分包环节,高毛利算力总包业务被体系内其他企业分流”的客观事实。请问控股股东如何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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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6年6月5日公司与豫信电科、中科闻歌、河南智能医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系各方发挥差异化资源禀赋共建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医疗领域)的业务协同安排。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你好,公司被st以后,几乎已经不再出任何政策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那么未来6-12个月,公司是否完全排除对超聚变或其他算力资产的重组/注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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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聚焦主业发展,致力于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经营质量,近期董事会致力于化解已披露的遗留风险,未来如有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且条件成熟的资本运作安排,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2026-08-20
  • 用户

    问:董秘您好:豫信电科2021?11?26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2026?11?26前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同等商业机会优先给予荣科科技,关联方不得从事与上市公司重合的智慧城市、智慧医疗、算力运营及系统集成业务。目前距离承诺到期时间越来越近,控股股东当前具体推进了哪些实质性工作?是否已经形成初步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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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维护自身及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聚焦智慧医疗、智慧城市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业务发展稳健有序。控股股东正严格按照《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约定积极推进相关事项,后续如有达到披露标准的进展或具体方案,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周原,抚顺银行诉讼荣科科技 8月 5日开庭日,什么原因延期?有新的准确开庭时间吗?是抚顺那边想和辽宁国科、荣科科技等达成和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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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原定2026年8月5日开庭审理,法院已通知延期开庭,具体原因系审理安排调整,新开庭时间由法院另行通知,公司已于2026年8月3日披露《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予以说明。目前公司正积极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担保合同无效,全力争取免除上市公司全部责任,并持续督促前任控股股东推进担保解除及责任追偿事宜,后续如有实质进展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你好控股股东按照《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豫信电科2021年承诺函明确限定,2026年11月26日前需通过三类资产处置方式彻底解决旗下企业(包括超聚变和中原算力等)的同业竞争——注入上市公司、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关停注销;超聚变当前仅通过业务划分、渠道隔离等轻量级方案规避竞争,未对存量同业资产进行实质性处置,不符合承诺约定的刚性履约要求 。请董事会和控股股东严格履约承诺约定,维护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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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维护自身及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正严格按照《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约定积极推进相关事项。目前不涉及同业竞争事项,后续如有达到披露标准的进展或具体方案,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你好,针对公司近期出现的历史违规担保事项,是否已收到证监会或交易所的监管工作函或问询函?请详细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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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本次违规担保事项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请问董秘你不是一直说不存在同业竞争吗,怎么又说在推进解决,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请问你说的话负法律责任吗?2021年11月26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正按照承诺约定积极推进相关事项。公司将持续做好与控股股东的沟通协调,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并及时关注是否存在需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要求履行披露义务的情形。后续如有达到披露标准的进展或具体方案,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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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维护自身及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聚焦智慧医疗、智慧城市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业务发展稳健有序。控股股东正严格按照《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约定积极推进相关事项,后续如有达到披露标准的进展或具体方案,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你好超聚变AI Lab不只是技术测试平台,本质是行业AI解决方案孵化平台。平台持续接入DeepSeek等大模型后,超聚变可以直接面向医院、政务客户输出:「算力硬件+大模型+行业AI应用」一体化总包方案,会不会直接入侵荣科的基本盘(医疗、智慧城市总包)?是否属于控股股东豫信电科《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同业竞争业务?是否在政企数智化和智慧医疗等业务方面由荣科科技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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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深耕智慧医疗、智慧城市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二十余年,核心业务聚焦于行业软件、系统集成及场景化应用落地,在医疗信息化、政务数字化等领域形成了深厚的行业积累与客户基础。公司将持续巩固在行业应用层的核心优势,不断提升客户服务深度与产品竞争力,夯实自身发展根基。关于您关注的业务边界问题,公司目前未发现存在与豫信电科旗下主体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形。后续如有达到披露标准的实质性进展或具体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您好,抚顺银行担保诉讼已延期开庭,8月27日前无法拿到一审判决,公司半年报8月27日披露。请问公司会同律所、年审会计师如何评估本次未决诉讼?是否会根据法律意见计提预计负债?若暂不计提,半年报附注是否详细披露案件风险、判决两种极端情形对利润、净资产的影响?法院已将延期原因告知代理律师,能否在本次半年报完整公示该信息,充分保障全体中小股东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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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正积极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担保合同无效,全力争取免除上市公司全部责任,并已委托专业律师团队代理应诉,与审理法院保持沟通。关于该未决诉讼的会计处理,鉴于案件尚在一审审理阶段,最终判决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结合代理律师的法律意见及年审会计师的专业判断,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审慎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的知情权。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这么久了怎么不更新股东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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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8月10日股东人数约5.4万。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您好,公司称与豫信电科、河南医智仅为战略合作,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请问:1、当年在收购荣科科技的时候为什么要签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2、豫信电科针对旗下医疗信息化、算力相关资产,有无明确的中长期整合计划;3、为防范同业竞争,股东是否出具相关承诺文件并对外披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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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1年河南信产数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取得公司控制权时,为明确与控股股东体系内企业的业务边界、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收购方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严格履行该承诺函,不存在违背承诺损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公司长期提及经营提升、资本运作双轮驱动战略。现阶段公司受巨额违规担保影响被ST,风险持续发酵,股价不断下探,不少投资者提出疑问:公司的双轮驱动,是否沦为资本收割轮和风险爆雷轮?我们不愿相信战略仅为口号,恳请公司正面回应,说明依靠何种举措落实战略、化解担保危机、改善经营,拿出有效方案稳定预期,维护全体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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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持续聚焦智慧医疗健康、智慧城市核心主业。针对违规担保事项,公司正积极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担保合同无效,全力争取免除上市公司全部责任,并持续督促债务人推进担保解除及资产置换相关事宜,后续如有实质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你好按照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只有四个月零六天到期,而实际履约进展:截至2026年7月21日,距承诺到期仅剩4个月,无任何公开证据显示豫信电科启动业务切割、资产划转、项目变更等实质整改动作;相反,公开招投标等客观场景可直接验证,超聚变、中原算力(豫信电科控股算力平台)与荣科科技的同业竞争处于公开化状态。请问豫信电科是否在推进履约?如何切实履约?怎样确保承诺真实执行?怎样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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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重视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正严格按照《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约定,积极推进相关事项的落实。后续如有达到披露标准的实质性进展或具体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您好,打扰下想咨询两个问题:1.关于前控股股东的违规担保一案,目前公司应对措施可有实质进展? 借款人是否有意愿和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2.公司目前的算力业务,如智维云经销业务等目前业绩是否稳定,后续对算力业务公司有什么规划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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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违规担保事宜详见公司2026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26-028),公司正积极推动违规担保责任化解工作,后续如有实质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暂未直接开展对外算力服务及自主生产算力设备的业务。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请问董秘,公司重金聘请北京头部律所代理(2026)辽01民初334号案件,本次庭审延期属于重大程序事项,代理律师未能第一时间向法院核实延期事由,案件关键信息获取滞后,是否说明案件跟进存在疏漏?恳请公司核查代理律师与承办法院沟通渠道是否畅通,律师是否充分勤勉履职。若持续难以及时掌握案件动态,将会使公司处于诉讼被动状态,请问公司是否评估更换代理律师团队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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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意见建议。目前公司代理律师团队及内部法务均在积极努力推进应诉相关工作。案件延期开庭系法院工作程序,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您好,超聚变与多家企业合作智慧医疗,与荣科科技主营业务存在重叠。作为同一实控人旗下企业,此举是否违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是否会对荣科科技现有业务造成竞争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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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重视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正严格按照《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约定,积极推进相关事项的落实。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你好 超聚变首轮回复明确公司的数字化转型为城企数智化,以数据中心服务器承载中心侧的大模型训练与高密度推理,以边缘 AI产品将推理能力下沉至个人、企业办公与制造业现场等本地场景,构成“从中心到边缘”的完整算力矩阵。边缘计算业务是公司将数据中心算力能力向边缘侧延伸形成的新品类,与数据中心服务器同处算力业务框架之内,硬件技术同源且软件体验一致。请豫信电科核查以上业务是否违背《承诺函》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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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重视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正严格按照《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约定,积极推进相关事项的落实。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你好豫信电科2021年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履约截止日为2026年11月26日,承诺明确仅允许资产注入、对外转让、关停三种终局处置方式,不认可单纯纸面业务隔离作为解决方案。请问公司董事会是否已正式发函向豫信电科索要书面履约处置预案?能否披露函件发送时间、控股股东书面回复内容?请豫信电科严格按照承诺函约定,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请董事会敦促控股股东完全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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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维护自身及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正严格按照《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约定积极推进相关事项。目前不涉及同业竞争事项,后续如有达到披露标准的进展或具体方案,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你好按照《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豫信电科旗下所有企业(包括超聚变、中原算力和中原算力谷等)与荣科科技现在和未来可能存在的城企数智化、智慧医疗、算力集成等业务都必须无条件进行分割并优先注入荣科科技,时至今日却没有任何公开的落地措施,与董秘回复的始终维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相违背,请董事会及时披露:同业资产营收、客户清单、整合时间表、逾期承诺的补偿方案,切实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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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严格履行其于2021年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中的各项义务,积极推进相关事项的落实,目前未涉及同业竞争有关事项,后续如有达到披露标准的实质性进展或具体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您好,自2026年1月以来公司股价暴跌,跌幅令人发指,请问公司管理层有提升管理经营的举措和提振股价方案吗?目前股价是否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内在价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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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充分理解广大投资者对近期股价波动的关切。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业务有序推进。未来如有涉及提升经营管理或稳定股价的相关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2026-07-27
  • 用户

    问:请问董秘公司有增持计划吗?什么时候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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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股份回购或增持等措施,后续若有相关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您好,请问公司何时能够摘除st的帽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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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所涉违规担保事项,在违规担保责任完全消除或公司不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经监管机构认可后,将按规定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目前公司正积极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担保合同无效,全力争取免除上市公司全部责任,并持续督促前任控股股东推进化解工作,后续如有实质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申请程序。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您好,请问回复中特意强调“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而非简单的“不存在同业竞争”,是否意味着中原算力或河南智能医学实际上与公司在某些细分领域存在业务重叠?请明确解释“不影响”的具体判定依据:是因为对方业务收入占比极低(未达到30%红线),还是因为双方处于产业链上下游互补关系?如果是完全无关的业务,为何不使用“不存在同业竞争”这一确切表述?恳请正面回应,消除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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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及控股股东始终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公司业务独立,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且于2026年6月5日与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智能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医疗AI领域是合作关系,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努力提升经营业绩。感谢您的关注。

2026-07-21
  • 用户

    问:董秘你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2022年修订)第十条,是针对同业竞争承诺信披的硬性、不可调整的监管红线 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进一步明确: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承诺,属于影响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的重大风险事项,若整改过程中出现方案调整、实质障碍、新增关联合作,需即时发布临时公告,向投资者揭示风险。请控股股东及时披露同业竞争解决方案和措施。

  • null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严格履行其于2021年11月26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不存在违背承诺损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控股股东将持续按照承诺函约定推进相关事项,如涉及达到披露标准的进展或解决方案,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好到目前为止,豫信电科依然没有按照《避免同业竞争》公布解决同业竞争业务的进展和方案,其顶层战略是不是偏向超聚变?不对超聚变与荣科科技同业竞争进行彻底核算,意图完整保留服务器+行业集成全产业链,上市后独立募资、扩张省内算力产业,成为全省数字经济一号工程而忽视《承诺》,损害荣科科技及投资者权益?如果不是,请董事会敦促豫信电科尽快拿出和披露真实客观的同业竞争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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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重视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严格履行其于2021年11月26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不存在违背承诺损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后续如有达到披露标准的进展或具体方案,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你好作为同业竞争的直接受害方,荣科科技长期面临项目流失与估值压制的双重打击:一方面,在河南省内多个政务、医疗算力项目招标中,公司都需要与体系内的超聚变、中原算力进行内部竞争,即使拿下项目,优质高毛利总包资源也会被体系内拆分分流,直接导致其营收与利润增速被压制;另一方面,由于同业竞争的长期不确定性,资本市场对荣科科技的估值,长期给予折让,严重损害荣科科技的发展和估值。请问控股股东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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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重视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豫信电科及关联方严格履行其于2021年11月26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不存在违背承诺、损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针对您提及的市场动态,公司将密切关注并采取合法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后续若有重大进展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你好豫信电科身为河南国资和荣科科技控股股东,应该负责任地履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约定,现在距离最后履约期限只有四个半月时间,为何你的回复始终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方案和措施?请董事会敦促控股股东按照《承诺》维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及时公开解决的措施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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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重视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严格履行其于2021年11月26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正按照承诺约定积极推进相关事项。公司将持续做好与控股股东的沟通协调,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并及时关注是否存在需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要求履行披露义务的情形。后续如有达到披露标准的进展或具体方案,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你好豫信电科在《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中,对超聚变设置了三条不可突破的刚性红线:其一,超聚变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政企数字化总包类业务;其二,超聚变在接触到任何政企类数字化项目机会时,必须优先完整让渡给荣科科技;其三,超聚变的所有政企类相关合作,必须提前向荣科科技通报,并由荣科科技统一作为总包主体出面对接 。那么这次超聚变与每日互动签订协议明确政企桌面智能办公一体化办公,是否违反承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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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重视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豫信电科及关联方严格履行其于2021年11月26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不存在违背承诺、损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你好超聚变2016.07.09与每日互动签许智能办公方案协议,按照《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约定,超聚变过去、现在和未来均不得在城企数智化、智慧医疗和算力集成等方面直接和间接与荣科科技同业竞争。超聚变7月9日与每日互动签署政企智能办公方案,请控股股东专项披露该合作对荣科科技未来业务、订单、客户资源的潜在冲击。并请荣科董事会及控股股东积极履约,定期公布解决旗下与荣科同业竞争业务的进展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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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重视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正严格按照《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约定,积极推进相关事项的落实。后续如有达到披露标准的实质性进展或具体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你好按照《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约定,荣科科技是作为承接医疗/政务/智慧城市数字化总包项目的法定唯一承包方,且同等商业机会优先让渡给荣科科技。但在实际的政府智慧城市,智慧医疗和算力运营等方面,超聚变和中原算力等多次与荣科科技同台竞标,甚至荣科科技从法定总承包变为小份额分包,失去很多机会和收益。请问荣科科技董事会和控股股东豫信电科有没有穿透核算该同业竞争业务?如何解决以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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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重视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豫信电科及关联方严格履行其于2021年11月26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不存在违背承诺、损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针对您提及的市场动态,公司将密切关注并采取合法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后续若有重大进展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你好按照《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约定明确:算力租赁、机房运维、智算中心运营属于上市公司荣科主营赛道,同等竞争条件下优先荣科科技,超聚变仅允许出售硬件设备,不得从事运营与集成服务,现有存量算力运营资产必须划转或剥离。请问控股股东在解决承诺方面有哪些具体推进工作,董秘多次回复:控股股东不存在违背《承诺函》,那么请拿出具体方案以维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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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重视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正严格按照《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约定,积极推进相关事项的落实。后续如有达到披露标准的实质性进展或具体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同志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承诺》:实控人限期解决同业竞争属于法定公开承诺,上市公司需持续披露履约进展;承诺推进出现重大停滞、存在到期无法履约风险时,应及时披露风险提示公告。目前距离11.26《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只有四个多月,控股股东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披露履约进展,为何现在只有模糊回复,没有实质性方案和进展?!请本着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切实推进履约和公布进展!

  • null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重视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严格按照《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约定积极推进相关事项,公司将做好与控股股东的沟通协调,确保承诺履行得到有效落实。后续如有达到披露标准的进展或具体方案,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请问一下董秘,截止目前2026年7月,公司的股东数量是多少?是增加还是减少多少百分比?

  • null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为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原则,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公司信息,公司股东人数等数据将在定期报告中统一披露,敬请关注公司后续发布的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您好,请问这次违规担保收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了吗?有无收到信披处罚通知单,请你回复一下,谢谢

  • null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本次违规担保事项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您好,董秘,请问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否正常?违规担保事项现在进展怎么样了?

  • null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业务有序推进。关于违规担保事项,公司正积极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担保合同无效,全力争取免除上市公司全部责任,并持续督促前任控股股东推进化解工作。后续如有实质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同志一直以来荣科在服务器代理、智慧城市总包业务,与超聚变近年拓展的政企数智业务、算力运维业务、医疗AI总包业务完全重合,二者共享河南省各级政府、大数据局、卫健委、三甲医院、省属国企等核心客户,已在多个公开招投标项目中形成直接零和竞争 。按照荣科科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承诺:同样的竞争优先让渡给荣科科技,控股股东已经涉嫌违约!后续如何彻底解决上述同业竞争?有没有具体的落地措施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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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严格履行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控股股东将持续按照承诺函约定推进相关事项,如涉及达到披露标准的进展或解决方案,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尊敬董秘您好,请问公司今年订单怎么样,全年有业绩改善预期吗?另外对于您之前多次提到的双轮驱动,公司有无最新的发展规划,谢谢

  • null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持续聚焦核心主业深耕细作,不断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与市场拓展能力,夯实内生增长基础。关于公司经营情况,敬请关注公司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请问截止到6月30日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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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应期末时点的股东人数信息,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股东人数将在公司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敬请关注。

  • 用户

    问:证监会为何还未出具立案调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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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本次违规担保事项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公司何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能否加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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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本次违规担保事项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同志1.?按照《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未来将超聚变永久彻底退出智慧医疗、智慧城市、算力总成及运维业务端,仅保留AI服务器、通用计算服务器等算力硬件制造、销售业务,不再参与任何同业智慧医疗、智慧城市的行业解决方案总包或软件分包项目;荣科科技的100%承接以上业务,现在距离承兑解决越来越近,请问作为控股股东的豫信电科对该承诺有何具体落地措施?有何穿透核算近几年超聚变在同业竞争业务的真实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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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严格履行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控股股东将持续按照承诺函约定推进相关事项,如涉及达到披露标准的进展或解决方案,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同志按照荣科科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的承诺:超聚变在智慧医疗,智慧城市,云计算等方面的同业业务必须优先向荣科科技倾斜,必须有荣科科技总承包后确定硬件供应,现实恰恰相反……大多数都是由超聚变总包后将软件分包给荣科科技,甚至完全同台零和竞争,严重违背承诺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请问控股股东如何解释?如何解决?如何补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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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严格履行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不存在违背承诺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同志按照荣科科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约定,在与豫信电科旗下超聚变和中原算力等企业共同投标的过程中,必须坚守:一是严格遵循“同等商业机会优先让渡荣科科技”的公开承诺;二是将超聚变旗下所有重叠非纯硬件制造类资产(包括智慧医疗,城企数智化及算力总成等非硬件外的软件与运维)必须于2026年11月26日前全部注入荣科科技……以上承诺是否落实和推进,是否穿透核算,是否有具体落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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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严格履行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不存在违背承诺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感谢您的关注。

2026-07-13
  • 用户

    问:1、公司是不是在全部6起违规担保问题解决之后,才能撤销ST?公司计划什么时候解决?2、注会在年报审计时,有没有向银行函证,了解潜在担保和借款,向公司反馈情况?3、现任大股东在转让股权时,相关机构有没有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担保情况?4、如果公司确认完全不了解6起违规担保,有没有考虑主动向法院起诉,确认担保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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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所涉违规担保事项,在违规担保责任完全消除或公司不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经监管机构认可后,将按规定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正积极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案涉担保合同无效,全力争取免除上市公司全部责任,并持续督促前任控股股东推进担保解除及资产置换相关事宜。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您好,董秘,请问公司控股股东是否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来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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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股份回购或增持等措施,若有相关安排,公司将严格依规审议并及时公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周原,做为豫信电科的唯一上市公司 ,2026 年会退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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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违规担保事项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相关违规担保情形已消除,且公司不存在其他触发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时,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既然是前任控股股东的问题,近期如此下跌,建议进行增持回购,表明管理层的坚定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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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股份回购或增持等措施,若有相关安排,公司将严格依规审议并及时公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您好,2025年公司多次在投资者交流中明确提出资本引入的双轮驱动发展规划。今年公司风险集中爆发、股价大幅下跌后,上市公司再也没有对外提及该项战略。请问:1. 此前披露的资本引入相关发展战略目前是否已经彻底终止?2. 引进战略投资者各项工作现阶段推进到哪一环节,是否出现重大停滞?3. 公司后续有无继续推进国资产业投资方落地的相关安排,请如实披露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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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如有引入战略投资者或产业投资方等重大资本运作事项,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暂无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感谢您的关注。

2026-07-10
  • 用户

    问:原实控人遗留巨额违规担保长期无法化解,公司对原实控人追偿进度缓慢,请披露原实控人名下可供执行资产明细、预计可追偿金额与回款周期;若追偿不及预期,公司计划通过何种方式化解担保债务,规避净资产为负退市风险。叠加多重退市风险,公司是否筹划债务重组、资产重组等改善基本面方案。明确承诺若违反“未来绝不新增任何未经审议、未披露的违规担保、暗保及兜底协议”,相关责任人自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对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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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正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案涉担保合同无效,全力争取免除上市公司全部责任,并持续督促前任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请问由于公司的管理问题(担保问题)给广大股民造成的损失,公司赔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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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充分理解并高度重视广大中小投资者因近期违规担保诉讼事项的关切,涉案担保系在前任控股股东辽宁国科控制时期,未经公司内部审批手续、未经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违规担保。针对违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相关违规担保未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审议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认为其效力存在瑕疵,正积极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担保合同无效,全力争取免除上市公司全部责任。公司已全面加强内控管理,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治理制度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后续如有实质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请问贵公司作为河南国资实控企业,如何在这次危机中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或不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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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及关联交易管理机制,防范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及国有资产利益的行为。针对前任控股股东遗留违规担保事项,公司正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担保合同无效,全力争取免除上市公司全部责任。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同志 请完整披露三年来超聚变与荣科客户重合的政企、三甲医院全部中标项目清单,穿透核算真实同业营收,区分硬件制造与行业集成总包; 实控人2026.11.26到期前,完整同业资产划转方案何时披露?是否存在刻意缩小同业核算、截留高利润集成业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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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严格履行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不存在违背承诺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依照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相关事项,若后续出现达到披露标准的相关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对外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您好,注意到贵司近期对“超聚变”相关问题的两次回复侧重点不同。前次仅强调合规披露,未回应为何1.5万元交易已披露而超聚变未达标准;最新回复则转向解释经销商资质,仍未正面说明具体交易额。若全年销售额极低甚至为零,如何支撑“铂金经销商”的升级?这显然有悖商业常理。请董秘正面回应:超聚变的具体交易金额究竟是多少?未达披露标准的依据是什么?是否存在选择性信披或利益输送?期待实质性解答以消除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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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未达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公司已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成为超聚变铂金牌经销商系基于公司自身业务资质、技术能力及合作评估,相关经销业务按市场化原则开展,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尊敬的董秘:查阅公司2022年12月公告,当时明确核查原实控人何任晖后称4笔违规担保“均已解除”且无其他风险。请问:1. 既然2022年底已宣称风险出清,为何现在这几笔2020年的旧账又引发争议?当时的核查是否流于形式或存在重大遗漏?2. 这种信披前后矛盾让投资者无所适从,对于因公司治理混乱、反复爆雷导致的散户损失,公司是否有赔偿方案?3. 现在的状况是否推翻了2022年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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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次发现的违规担保系前期未向公司报备、未签署用印审批记录的隐性担保,公司正就违规担保事项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合同无效并督促前任控股股东推进化解工作。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荣科科技与超聚变同属豫信电科控股,荣科因管理不善已被ST,而超聚变目前虽已获创业板IPO受理,但尚未顺利上市。请问:同一控股股东体系下,一家公司因内控问题被处罚,另一家却推进IPO,证监会是否会对此进行严格审查?是否存在规避监管、转移资产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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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与超聚变系各自独立运营的法人主体,分别受监管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及上市审核。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请问当年股权转让的对价款是否已全部支付到位,如未全部支付,是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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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权益变动公告,转让双方已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您好,关注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表决结果。虽然议案最终获得通过,但数据显示中小股东反对票比例高达85.55%,整体反对比例也达到15.76%。如此高比例的中小股东明确表达异议,在过往表决中并不多见。请问管理层如何看待这一显著的反对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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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系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2023年盘锦银行2.56亿元违规担保风险暴露,监管要求对前实控人全部合作关联银行逐一排查核验。抚顺银行系何任晖核心授信合作方,本为排查重点,公司仅凭何任晖一纸承诺草草收尾,刻意漏查该行。此举让巨额违规担保长期隐匿,涉诉后才被动披露,致使公司被ST,投资者损失惨重。公司未落实监管核查要求,排查流于形式,是否构成严重内控失职?是否需对责任人内部问责?请直面说明刻意漏查关联银行的真实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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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涉案隐性担保均发生在前任控股股东、实控人掌控公司期间。自2021年10月公司完成实控人变更后,公司已全面规范梳理内控流程,健全风控机制,凡涉及担保事项,严格执行事前审议、实时信息披露制度,期间不存在任何未履行审议、披露程序的或有债务。对于历史的潜在风险,已经持续自查及整改。或有的损失,将持续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免责及追偿损失。未来绝不新增任何未经审议、未披露的违规担保、暗保及兜底协议。公司将以实质整改修复市场信任。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公司为何违规担保?且董事会为何没有质疑?这是要退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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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充分理解并高度重视广大中小投资者因近期违规担保诉讼事项的关切,涉案担保系在前任控股股东辽宁国科控制时期,未经公司内部审批手续、未经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针对违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相关违规担保未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审议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认为其效力存在瑕疵,正积极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担保合同无效,全力争取免除上市公司全部责任。公司已全面加强内控管理,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治理制度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后续如有实质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公司持续亏损、经营现金流紧张,医疗信息化业务盈利疲软,算力相关业务拓展不达预期。请问2026年能否顺利实现扭亏为盈?后续订单签订、应收账款回款有哪些改善举措?算力业务发展资金从何而来,是否依赖关联方拆借资金?大额应收坏账风险如何管控?实控人是否会给予资金、产业层面扶持,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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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正通过优化业务结构、聚焦高毛利项目、加强客户信用管理等措施努力改善经营业绩,相关财务数据请关注定期报告。公司暂未直接开展对外算力服务及自主生产算力设备的业务。控股股东如对公司提供产业或资源协同支持,将依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与投票股份仅占公司总表决权24.53%,整体参会表决覆盖面极低,市场中小股东参与意愿低迷。一方面多数投资者不愿参与本次投票,另一方面到场投票的散户超八成明确否决薪酬议案。在此投票参与度严重不足、中小股东普遍持反对态度的双重背景下,公司依旧落地该薪酬管理制度。请问董秘,公司是否认可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代表性不足?有无重新征集股东意见、二次召开股东会重新审议薪酬方案的相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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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各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即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重视全体股东的反馈意见,将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结合公司经营实际优化相关制度安排。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大股东此前承诺限期解决与超聚变同业竞争问题,目前双方算力、IDC、政企数字化业务高度重叠,子公司同时为超聚变相关合作方。请问同业竞争具体化解方案是什么?是否存在资产注入、业务整合划转安排?超聚变推进IPO是否会分流公司项目与国资资源?相关历史股权代持问题核查进度如何?同等项目不优先给到公司,有无对应补偿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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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严格履行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不存在违背承诺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感谢您的关注。

2026-07-08
  • 用户

    问:董秘同志请及时披露荣科科技诉讼进展,是否无法到期解决而被st,同时请董事会拿出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时间进度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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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正积极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担保合同无效,全力争取免除上市公司全部责任,相关诉讼进展如达到披露标准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控股股东严格履行其于2021年11月26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如未来出现可能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同业竞争情形,将按照承诺约定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感谢您的关注。

2026-07-02
  • 用户

    问:公告称前股东签的担保合同为违规担保,说明现管理层是知情的,为什么不及时披露?如不知情,应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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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违规担保事宜详见公司2026年5月29日及2026年6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暨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6-024、2026-030)。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当前连续违规担保已经触发ST风险预警,一旦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融资渠道、日常经营都会遭受重创,股东权益将进一步缩水。管理层是否早已预判到该类风险?是否制定了清晰可落地的化解时间表,多久能够消除违规担保瑕疵撤销警示?如果处置拖沓延误时机,造成更大损失,管理层是否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保障中小投资者基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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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针对前述违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相关违规担保未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审议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争取免除上市公司全部责任。公司已全面加强内控管理,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治理制度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公司将尽各种努力,尽早撤销风险警示。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你之前说荣科科技无st风险,现在还是这么认为吗?另外荣科科技和超聚变实业公司有无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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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因前任控股股东遗留违规担保事项未能按期解决,公司股票自2026年6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荣科"。公司将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争取免除上市公司全部责任,并尽早撤销风险警示。同时,公司也积极推动与相关方谈判协商,敦促相关方协调资产置换解除公司担保责任。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请问当时最高额担保签了多长时间,后面贷款展期在不在担保合同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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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违规担保事宜详见公司2026年5月29日及2026年6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暨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6-024、2026-030)。感谢您的关注。

2026-07-01
  • 用户

    问:董秘同志依据荣科科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请披露超聚变医疗算力、智慧城市总包近2年营收;请公示11.26前同业清理分阶段执行时间表;若到期无法完成切割,实控人补偿上市公司的具体方案。

  • null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严格履行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不存在违背承诺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两笔违规担保均来自本地城商行,银行按照规范必须核验上市公司董事会担保决议才可放款,两家机构均未落实审核义务便发放贷款。公司是否主动发起诉讼主张担保合同无效?目前案件进展如何,败诉风险有多高?一旦需要全额代偿本息,将会吞噬多年经营利润,请说明对应的风险对冲预案,如何守住上市公司核心净资产。

  • null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针对前述违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相关违规担保未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审议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争取免除上市公司全部责任。公司已全面加强内控管理,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治理制度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同志依据荣科科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请及时披露超聚变医疗算力/智慧城市集成与公司业务划分细则、实控人同业整改阶段性方案、2026.11.26承诺到期前落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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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严格履行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不存在违背承诺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本次披露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文末无承办律师手写签字、律所公章,也未标注出具日期。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意见书需律师签字、律所盖章、注明日期,三项要件缺一即不合规、不具备法定效力。烦请董秘正面回复三点:1.这份存在重大形式瑕疵的意见书是否有效;2.何时补发补齐签字、公章、日期的合规正式文件;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是否会因文书缺陷存在被撤销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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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交公告文件,包含律师签字、律所盖章、注明日期等信息的法律意见书已按要求作为报备文件上传,本次表决结果不会因文书缺陷存在被撤销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接连爆发大额隐性担保已经彻底消耗市场信任,请直面核心矛盾:问题根源究竟只是前实控人单方违规,还是公司本身治理混乱、内控根基腐烂?除了纸面整改之外,是否计划更换核心风控与印章管理团队,搭建不可逾越的刚性审批流程?能否面向全体中小股东作出公开承诺,未来绝不会新增任何一笔未审议未披露的违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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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涉案隐性担保均发生在前任控股股东、实控人掌控公司期间。自2021年10月公司完成实控人变更后,公司已全面规范梳理内控流程,健全风控机制,凡涉及担保事项,严格执行事前审议、实时信息披露制度,期间不存在任何未履行审议、披露程序的或有债务。对于历史的潜在风险,已经持续自查及整改。或有的损失,将持续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免责及追偿损失。未来绝不新增任何未经审议、未披露的违规担保、暗保及兜底协议。公司将以实质整改修复市场信任。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同志依据荣科科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请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对于解决承诺的实质性进展,请客观统计超聚变与荣科科技在城市数智化,AI医疗和算力集成等方面的真实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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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严格履行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不存在违背承诺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公司此前因2.56亿元违规担保收到监管处罚,并承诺全面清查隐性担保、完善内控机制,时隔不久再度爆出1.36亿元未披露违规担保。试问过往提交的整改报告是否属于虚假应付监管?连续两笔合计近4亿元三无暗保接连爆发,不能简单归咎于前实控人。上市公司公章管控、风控审核本就是自身法定职责,管理层常年声称毫不知情,是否代表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集体履职缺位?相关责任人是否应当主动担责,并接受监管层面的追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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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针对前述违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相关违规担保未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审议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争取免除上市公司全部责任。公司已全面加强内控管理,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治理制度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2026-06-26
  • 用户

    问:河南超聚变实业有限公司工商经营范围:服务器、算力设备销售、大数据、医疗/政务系统集成、AI算力方案总包;荣科科技主营:智慧医疗、智慧城市、机房集成、医院算力配套采购总包,客户、赛道、投标场景完全重合。请问董秘荣科科技和河南超聚变实业有限公司有同业竞争吗?是否有业务重叠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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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严格履行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不存在违背承诺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 荣科:全资子公司辽宁智维云是超聚变东北区域金牌经销商,常年大额采购、对外销售X86/AI服务器,直接面向政企、医院售卖整机;自身具备服务器集成、整机销售资质与收入;?- 超聚变:原厂自产服务器,既向荣科供货,也绕过经销商直接对接同一批政企、医院客户直销整机;冲突:同一终端客户招标采购服务器时,荣科(经销商)、超聚变(原厂)同时投标,集团内部左右手竞争。董秘请解释一下无同业竞争?

  • null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严格履行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不存在违背承诺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听闻公司实行沈阳和郑州双总部办公,那么公司纳税是在沈阳市还是在郑州市?请董秘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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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感谢您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关注。公司目前实行沈阳、郑州双总部办公模式,已在郑州设立分公司。依据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及属地征管原则,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均在其登记注册地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缴纳相关税费,因此沈阳、郑州两地均有纳税。

  • 用户

    问:董秘您好,您称“已按规定披露”,却无法解释为何超聚变铂金牌经销商的交易额未达披露标准。2025年贵司与豫信数智1.5万余元的交易都已披露,为何作为超聚变经销商的交易额连1.5万都不到?单台AI服务器动辄数十万,全年未卖出一台却能升级为铂金经销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请披露交易明细与经销商资质文件。

  • null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成为超聚变铂金牌经销商系基于公司自身业务资质、技术能力及合作评估,相关经销业务按市场化原则开展,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感谢您的关注。

2026-06-25
  • 用户

    问:董秘您好,您称合作“不会造成明显竞争压力”,却未回应控股股东如何平衡内部资源分配。请问:智慧医疗算力是荣科科技核心业务,关联方超聚变与创业慧康合作,是否属于同业竞争?是否存在利用关联方分流上市公司业务、抢占市场份额的行为?为何始终不回答资源分配问题?请正面回应,勿再选择性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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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严格履行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不存在违背承诺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您好,请问回复中提到的“无明显竞争压力”具体如何界定?是否有明确的量化标准或判断依据?超聚变与创业慧康的合作聚焦智慧医疗算力,这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重叠,投资者担心这是否构成潜在的同业竞争。请明确说明“无明显”是指收入占比、客户重合度还是技术路线差异?若无具体标准,该表述是否过于模糊?恳请详细解释该结论的推导过程及事实依据,以消除市场疑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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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 “无明显竞争压力” 相关表述,系公司结合行业细分场景、业务落地方向等多维度综合研判后形成的定性判断,是对整体市场竞争格局的综合评估结论,公司与超聚变在业务定位、产品形态及目标客户上存在明确区分,公司亦与控股股东严格履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用户

    问:近期公司在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绩效时动作频频,尽显积极。然而,面对前任实控人留下的1.36亿元违规担保及账户被冻结的生死危机,距6月29日可能被ST的期限仅剩十余天,公司却迟迟未见实质性解决方案落地,仅以常规话术敷衍投资者。为何关乎公司存亡的重大危机,处理效率远不及制定高管薪酬时的积极?恳请董秘正视投资者关切,给出明确的时间表与应对预案,切勿让中小股东为历史遗留问题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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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充分理解并高度重视广大中小投资者因近期违规担保诉讼事项的关切,涉案担保系在前任控股股东辽宁国科控制时期,未经公司内部审批手续、未经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正积极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担保合同无效,全力争取免除上市公司担保责任。同时,并持续督促前任控股股东推进相关化解方案,相关进展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用户

    问:荣科科技和超聚变二者同业竞争并非简单“上下游分工差异”,而是全赛道、同客户、可替代的实质性竞争,还合作共同竞标,没有同业竞争请你拿出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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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严格履行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不存在违背承诺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超聚变推出医疗算力一体化解决方案,定制医疗专用服务器、医院数据中心整机方案,直接切入医院招标市场;致命冲突:荣科IPO上市时承诺深耕医疗信息化,超聚变同实控人直接切入同一细分赛道,抢占核心基本盘还联合创业慧康合作你说没有重叠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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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严格履行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不存在违背承诺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董秘你好,你公司2024-056公告中,“三、《和解协议》主要条款”中“3.2 份额转让的履行”提到“并签署合伙人会议决议(或合伙企业变更决定书)、新的《合伙协议》”,你公司曾因未及时公开七方合作协议被辽宁证监局处罚过,且你公司控股股东信产数创今年10月14日为营业到期时间,为避免误导投资者,请立即函询控股股东,公开新的《合伙协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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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暂未收到控股股东的相关告知,目前公司实控人未发生变化,公司控制权结构稳定。感谢您的关注。

2026-06-17
  • 用户

    问:您好,公司2023年、2024年多次因违规担保、信披违规被监管处分、出具警示函,本次再次爆发亿元级违规担保事件。请问公司是否建立长效合规整改机制?历次监管整改要求是否均流于形式?2020年形成的违规担保,多年定期报告、风险核查全部未披露,是否属于故意延迟信披、规避监管处罚?如何保障后续不再新增同类违规担保、资金占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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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高度重视历次监管关注事项,已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本次涉案担保系在前任控股股东辽宁国科控制时期,未经公司内部审批手续、未经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同专业律师团队就上述涉嫌违规担保事项进行系统梳理与分析,争取免除上市公司的责任。针对本次违规担保事件,公司已启动专项自查,将进一步健全印章管理、对外担保审批及关键岗位问责机制。具体请以披露内容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您好,本次违规担保诉讼导致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面临连带赔付责任,且存在ST风险。请问目前被冻结账户具体数量、涉及资金规模,是否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回款及员工薪酬发放?公司此前公告称风险可控,却未披露账户冻结的具体影响,是否属于选择性信披?若最终判决公司承担赔付,是否会直接导致公司净利润大幅亏损、净资产承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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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的数量及金额已在《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中予以说明,目前冻结资金占公司货币资金比例较小,公司基本户已经解封,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回款及员工薪酬发放。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您好,近段时间受违规担保、诉讼纠纷、借壳失败多重利空影响,公司股价持续单边下跌,中小股东亏损惨重。请问公司是否认可当前股价严重偏离公司实际价值?面对持续暴跌行情,公司仅有风险提示公告,未推出增持、回购、维稳经营等实质性举措,是否默认公司存在未披露的重大隐性风险?后续有无明确的股价维稳、投资者权益保护具体方案与时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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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充分理解并高度重视广大中小投资者因近期违规担保诉讼事项的关切。相关进展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及二级市场情绪等多重因素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波动。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经营,努力提升内在价值。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请问2021年股权转让对价支付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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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1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河南信产数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时,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向其协议转让公司股份128,000,000股(占总股本20.0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时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您好,公司将本次1.36亿元违规担保全部归责于前任控股股东辽宁国科,并称对方正协商资产置换免责。请问截至目前,辽宁国科具体置换方案、落地时间、担保解除进展如何?是否仅有口头承诺无实质动作?公司是否已通过法律手段向前任实控人、涉案责任人追偿损失?多名高管在岗履职期间发生重大违规,为何无任何内部追责、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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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充分理解并高度重视广大中小投资者因近期违规担保诉讼事项的关切。涉案担保系在前任控股股东辽宁国科控制时期,未经公司内部审批手续、未经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同专业律师团队就上述涉嫌违规担保事项进行系统梳理与分析,争取免除上市公司的责任。同时,公司也在统筹推进对前任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方的追责与损失追偿工作,相关进展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6-06-11
  • 用户

    问:原控股股东私下隐匿巨额暗保,利空落地致使股价持续下行,大批中小投资者深度被套、财产受损。董事会、监事会迟迟未起诉辽宁国科追偿损失,是否存在包庇原实控人、放任上市公司利益受损的情况?是否聘请专职维权律师、明确律师费列支渠道?公示追偿全流程时间节点,按月在公告更新进展,以追偿回款弥补上市公司与中小股东蒙受的直接经济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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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充分理解并高度重视广大中小投资者因近期违规担保诉讼事项的关切。涉案担保系在前任控股股东辽宁国科控制时期,未经公司内部审批手续、未经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同专业律师团队就上述涉嫌违规担保事项进行系统梳理与分析,争取免除上市公司的责任。同时,公司也在统筹推进对前任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方的追责与损失追偿工作,相关进展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用户

    问:公司2026年初对外发布“先止血、再爬坡、全年扭亏”的经营目标,但一季度归母净利润-1790.67万元,扣非-1866.64万元,未现任何止血迹象。在营收下滑、现金流失血、费用高企、诉讼拖累、主业萎缩的背景下,扭亏依据何在?请披露2026年分季度营收、利润、现金流目标及关键假设;若全年继续亏损,管理层是否有问责机制、减持禁令、薪酬扣减承诺?是否故意画饼误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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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您好,公司聚焦智慧医疗主赛道,通过产品迭代、市场拓展、成本优化与资源整合,逐步提升盈利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产品布局将继续在AI?病历质控、急诊重症临床、打通急诊重症围术期数据闭环,支持医保?DRG/DIP?智能审核、智能分诊导诊,并加大区域市场协同力度,?以改善盈利为核心目标,定期披露重大业务进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抚顺银行亿元级违规担保诉讼落地已久,公司历次公告仅有“积极应诉、妥善处置”等模板化套话,从未公示实质动作。请董秘正面公开答复,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可对外核验的具体应诉工作有哪些?是否已正式提交书面答辩状、证据清单、抗辩意见?案件推进数日始终无落地成果公示,请问公司是仅有文字维稳、敷衍中小股东,还是确实存在履职消极、应对滞后的情况,请摒弃空话,据实明确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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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充分理解并高度重视广大中小投资者因近期违规担保诉讼事项的关切。涉案担保系在前任控股股东辽宁国科控制时期,未经公司内部审批手续、未经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同专业律师团队就上述涉嫌违规担保事项进行系统梳理与分析,争取免除上市公司的责任。同时,公司也在统筹推进对前任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方的追责与损失追偿工作,相关进展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用户

    问:董秘周原,2026年以后公司股价持续下跌,截止今日己跌至近期最低点,公司会被ST吗,公司管理层有没有回购自家股票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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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股份回购事宜,公司将结合财务状况、资金安排、发展规划与市场情况审慎研究论证。如后续有相关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国科能源与辽宁国科、毕国军涉案体系高度关联,属于监管重点标记的高风险关联主体,银行授信准入应当从严、从严再从严。但该行反而放松全部审查标准,超额授信、无担保合规审核、放任资金挪用,完全违背关联客户授信风控准则。请监管核查关联风险识别失职问题,查清为何高风险关联主体可以无障碍获取大额违规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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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充分理解并高度重视广大中小投资者因近期违规担保诉讼事项的关切。涉案担保系在前任控股股东辽宁国科控制时期,未经公司内部审批手续、未经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同专业律师团队就上述涉嫌违规担保事项进行系统梳理与分析,争取免除上市公司的责任。同时,公司也在统筹推进对前任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方的追责与损失追偿工作,相关进展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用户

    问:公司多次公告称正与原责任方辽宁国科协商资产置换、化解担保风险,但所有表述长期停留在纸面,无任何可公开落地进展。请董秘明确公示,双方可对外披露的协商节点、书面共识、处置方案进度分别是什么?是否存在无实质推进、虚假披露维稳情形?若追责与置换工作长期空转,公司是否已经预判相关风险后果、有无替代止损方案,请如实公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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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充分理解并高度重视广大中小投资者因近期违规担保诉讼事项的关切。涉案担保系在前任控股股东辽宁国科控制时期,未经公司内部审批手续、未经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同专业律师团队就上述涉嫌违规担保事项进行系统梳理与分析,争取免除上市公司的责任。同时,公司也在统筹推进对前任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方的追责与损失追偿工作,相关进展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用户

    问:本次重大诉讼的立案、保全、举证、开庭进度均属于司法公开可查询信息,但公司始终选择性、滞后性披露案件进展。请董秘完整公开现阶段可对外公示的案件审理节点、举证期限、开庭排期、最新司法动态。为何市场只能被动等待零碎公告,无法及时掌握案件真实进度?是否存在刻意隐瞒审理节奏、淡化风险严重性的信披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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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充分理解并高度重视广大中小投资者因近期违规担保诉讼事项的关切。涉案担保系在前任控股股东辽宁国科控制时期,未经公司内部审批手续、未经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同专业律师团队就上述涉嫌违规担保事项进行系统梳理与分析,争取免除上市公司的责任。同时,公司也在统筹推进对前任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方的追责与损失追偿工作,相关进展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用户

    问:本案核心为前任管理层未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违规对外担保,依法具备担保无效的法定抗辩依据。请董秘公开说明,公司是否完整梳理并向法院正式提交担保无效的全套事实证据与法律意见?相关书面材料具体提交时间、法院接收登记情况是否可公开核验?手握法定抗辩理由却长期模糊披露,公司是否刻意弱化自身抗辩优势、怠于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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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充分理解并高度重视广大中小投资者因近期违规担保诉讼事项的关切。涉案担保系在前任控股股东辽宁国科控制时期,未经公司内部审批手续、未经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同专业律师团队就上述涉嫌违规担保事项进行系统梳理与分析,争取免除上市公司的责任。同时,公司也在统筹推进对前任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方的追责与损失追偿工作,相关进展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用户

    问:案涉贷款放款后资金即刻脱离合同用途,大额资金体外划转、挪用外流,完全违反流动资金贷款专款专用规定。抚顺银行未开展资金流向追踪、未落实受托支付核查、未发现挪用事实、未采取止付与催收措施,贷后管理彻底瘫痪。在风险明显暴露情况下,银行仍放任风险持续发酵,为后期坏账、诉讼、上市公司危机埋下隐患。请监管彻查三查全失责问题,逐条追责贷前、贷中、贷后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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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充分理解并高度重视广大中小投资者因近期违规担保诉讼事项的关切。涉案担保系在前任控股股东辽宁国科控制时期,未经公司内部审批手续、未经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同专业律师团队就上述涉嫌违规担保事项进行系统梳理与分析,争取免除上市公司的责任。同时,公司也在统筹推进对前任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方的追责与损失追偿工作,相关进展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用户

    问:你好董秘,豫信电科是贵公司控股股东吗?,为什么5月12日医疗人工智能行业平台与场景建设项目的订单,不给贵公司?还有荣科科技跟中原算力、河南智能医学科技,存在同行业竞争吗? 为什么第二个问题不回答,为什么都是选择性的回答,真希望董秘能认真对待我们投资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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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荣科科技跟中原算力、河南智能医学科技,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感谢您的关注。

  • 用户

    问:面对抚顺银行违规授信、恶意诉讼侵害公司权益,公司迟迟未向辽宁银保监局实名投诉维权,放任对方借司法手段逼迫公司妥协。阐明董事会搁置集体维权方案的深层原因,落地担保事前风控预警细则,筑牢防控私设暗保的制度防线。后续再出现隐性担保苗头,设定何种披露时限与应急处置流程,切实守护中小股东资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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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定,结合案件的实际推进情况,在达到法定披露标准时及时发布相关公告。若在日常自查或外部反馈中发现疑似隐性担保线索,公司将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第一时间组织法务、财务及外部中介机构进行核实;一经查实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将立即履行临时公告义务,并向相关监管机构报告,切实守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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