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赛分科技海关行政处罚
根据苏州海关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关虎综缉
违字[2023]1 号): 2021 年 9 月-2022 年 6 月期间,赛分科技委托苏州增振信通
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苏州海关申报进口两批货物,经公司自
查发现,部分货物原产国申报错误,原申报为韩国,实际应为美国,前述错误系
员工制单错误所致。该案所涉案值为人民币 12.5242 万元,所涉漏缴税款为人民
币 1.0614 万元。
苏州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
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赛分科技处以罚款人民币 0.1061 万
元。
赛分科技已对前述处罚涉及事项的整改,缴纳相应罚款并补缴了相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