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买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人民北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买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北路证券营业部
买方: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徐汇区瑞平路证券营业部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01-13
技源健康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2020年8月,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对启东技源出具《行政处罚告知书》((苏通)应急罚(2020)61号),对启东技源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给予启东技源人民币罚款24,000元的行政处罚。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阴海关查验发现技源集团报检出口的一批货物内容与申报提供单证部分内容不符,2022年6月,江阴海关对技源集团出具《当场处罚决定书》(澄关查三字[2022]00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决定,给予技源集团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启东海关调查发现启东技源进口的一批货物未经海关许可,擅自拆除、遗弃木质包装,违反了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正《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之规定,2020年9月,启东海关对启东技源出具《当场处罚决定书》(启关(查)当违字[2020]003号),根据《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九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启东技源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在检查中发现启东技源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2021年1月,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对启东技源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启(消)刑罚决字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95(2021)000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启东技源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