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0日,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虎丘区大队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苏虎(消)行罚决字[2019]-0019号),因公司厂房内多处安全出口锁闭,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公司罚款5,000元的处罚。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上述罚款。2019年6月20日,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虎丘区大队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苏虎(消)行罚决字[2019]-0020号),因公司消火栓启泵按钮未接通电源,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公司罚款5,000元的处罚。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上述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