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bit.cn-股比特.中国
查股网

ST南都(300068)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6-04-29 69819.47 0 8.91 98.54 0
2026-04-28 71009.71 2752.00 9.00 99.54 0
2026-04-27 71701.54 4494.99 9.60 107.81 0.41
2026-04-24 73787.23 3153.86 14.23 171.47 0.73
2026-04-23 73769.17 3929.94 19.21 233.02 4.79
2026-04-22 74583.95 3015.59 15.59 194.10 0.49
2026-04-21 76889.39 3708.22 16.72 208.67 0
2026-04-20 76951.55 3247.01 19.48 246.42 0.13
2026-04-17 76737.14 4231.35 24.90 316.73 0.02
2026-04-16 77523.23 4869.66 25.82 330.24 5.18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6-03-31 1 其他 6 11459.05 13.423
2 基金 2 2504.67 2.934
2025-12-31 1 其他 5 11552.97 13.533
2 基金 169 6311.58 7.393
3 社保 1 573.05 0.671
2025-09-30 1 其他 5 11312.10 13.260
2 基金 11 3781.40 4.433
2025-06-30 1 其他 5 11247.74 13.186
2 基金 104 3176.77 3.724
2025-03-31 1 其他 5 10714.59 12.565
2 基金 3 1064.48 1.248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x

◆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60706 4.17 4.17 0 30.00 125.10

买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杭大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机构专用

20250625 16.05 16.38 -2.01 15.00 240.75

买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分公司

卖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院南路证券营业部

20250625 16.05 16.38 -2.01 23.00 369.15

买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分公司

卖方: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250227 20.88 20.88 0 9.70 202.54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40903 11.15 11.15 0 20.00 223.00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40819 7.70 7.52 2.39 200.00 1540.00

买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卖方: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桑田路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6-07-07 处罚类型 公开谴责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ST南都:深证上〔2026〕969号-关于对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发文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朱保义,高秀炳,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1-09-29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关于对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发文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朱保义,王海光,王莹娇,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ST南都:深证上〔2026〕969号-关于对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x

来源:深圳交易所2026-07-07

处罚对象:

朱保义,高秀炳,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6〕969 号
关于对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
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
区青山湖街道景观大道 72 号;
朱保义,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高秀炳,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
监。
经查明,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南都)
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第1页
2026 年 1 月 30 日,ST 南都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预
计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
亏损 8.9 亿元至 12.5 亿元。4 月 24 日,ST 南都披露《2025 年度
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 2025 年度净利润为亏损 24 亿元至 28
亿元。4 月 29 日,ST 南都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 26.4 亿元。ST 南都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
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
ST南都未按规定真实、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上述行为违反
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6.2.1 条、第 6.2.5 条的规定。
ST南都董事长兼总经理朱保义,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高秀炳
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5.1.2 条的
规定,对ST南都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第 12.3 条、第 12.5 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
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保
义,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高秀炳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ST 南都、朱保义、高秀炳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
的,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
第2页
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 ST 南都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
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
人(曹女士,电话:0755-88668399)。
对于 ST 南都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
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6 年 7 月 7 日
第3页

关于对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x

来源:深圳交易所2021-09-29

处罚对象:

朱保义,王海光,王莹娇,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1 —
关于对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
经济开发区景观大道 72 号;
王海光,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保义,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莹娇,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经查明,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
电源” )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1 年 1 月 30 日, 南都电源披露《2020 年度业绩预告》,
预计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
润”)为 25,000 万元至 34,000 万元。4 月 3 日, 南都电源披露《2020— 2 —
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修正公告》,将 2020 年度净利润修正为亏损
27,928.20 万元。 4 月 27 日, 南都电源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
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 28,109.20 万元。 南都电源业绩预告披露的
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经审计净利润相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存在重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
南都电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6.2.1 条、第
6.2.5 条的相关规定。
南都电源董事长王海光、总经理朱保义、时任财务总监王莹
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5.1.2
条相关规定,对南都电源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2.4 条、第 12.6 条和《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
十四条的规定, 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
处分决定:
一、对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
分;
二、对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海光、总经
理朱保义、时任财务总监王莹娇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
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 3 —
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 9 月 29 日— 4 —
有问题请联系 767871486@gmail.com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
查股网以"免费 简单 客观 实用"为原则,致力于为广大股民提供最有价值和实用的股票数据作参考!
Copyright 2007-2026
www.gubit.cn 查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