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观点地产网2026-10-16
观点网讯:10月15日,优迅股份(688807.SH)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公司拟向关联方厦门优越创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所持厦门优迅产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不超过9.08%的财产份额,交易对价不超过人民币817.50万元。
本次转让前,公司在该基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已实缴4,500万元,实缴比例30%。9.08%的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2,725.00万元,其中已实缴出资817.50万元,未实缴出资1,907.50万元。
本次转让采取协商定价方式,转让价格等于转让份额对应的实缴出资额,不溢价亦不折价。因标的基金暂未实际开展业务,本次交易无需单独评估,尚需各方完成相关协议签署,具体价款以最终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标的基金于2026年8月28日成立,认缴总出资额人民币30,0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暂未实际开展业务。基金投资于光通信、光电技术、集成电路、AI等领域,主投领域投资额不低于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70%。
按拟转让份额上限计算,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基金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15,000万元降至12,275万元,认缴比例由50%降至40.92%;优越创芯持有2,725万元,占比9.08%。基金其他合伙人已同意放弃本次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优越创芯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柯腾隆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经理,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审议程序方面,公司于10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10月15日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柯炳粦、柯腾隆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保荐人中信证券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根据拟签署的《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交易价款由受让方于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标的份额未实缴部分由优越创芯承担缴付义务;违约方需支付标的份额转让价格20%的违约金。
公司另披露,后续拟向全资子公司厦门优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部分份额,该子公司在符合监管要求及满足合格投资者条件后,将与厦门产投新圆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共同作为基金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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