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读创2026-09-08
9月8日晚间,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看科技”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显示,针对竞争对手杭州启源视觉科技有限公司提起的千万元级不正当竞争诉讼,公司一审成功驳回对方全部诉求。同时披露双方多维度知识产权纠纷全貌,思看科技称,公司已从竞业限制、专利侵权、商标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等多领域发起系列维权,多起案件已取得胜诉结果,部分案件仍在审理、调查阶段,公司将持续跟进后续诉讼进展并及时披露。
公告披露,杭州启源视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其主要产品为手持三维扫描仪和跟踪式激光三维数字化产品等产品,与思看科技产品存在竞争关系。2026年1月,思看科技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杭州启源视觉科技有限公司起诉思看科技不正当竞争,涉诉金额人民币1004万元,公司已于2026年1月28日披露该起诉讼相关公告。
2026年9月7日,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杭州启源视觉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2040元,由原告杭州启源视觉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在收到本次民事判决书之前,思看科技基于掌握的资料情况已对杭州启源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相关措施覆盖专利诉讼、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及商业秘密保护等多个领域。在竞业限制方面,思看科技及子公司就离职员工三人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事宜依法维权,主张其中两人在竞业限制期内为启源公司提供服务,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三起案件先后经杭州市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余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仲裁裁决书、一审判决书均认定该三人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并裁决判决其支付违约金、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法院二审阶段,两起案件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认定相关人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支付违约金、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一起案件经法院组织调解,二审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以调解书结案,根据调解书,该人员应在调解书载明的期限内向思看科技支付调解书载明的款项,双方之间的劳动争议事项解决。
在侵害专利权诉讼方面,思看科技针对启源公司共发起四起侵害专利权纠纷诉讼,一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中,法院生效判决认定被告杭州启源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落入对应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产品并赔偿相应损失,在该案判决生效后,启源公司及其经销商如在专利有效期内为生产经营目的继续生产、销售、许诺销售落入该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扫描仪产品即具有较高侵权风险,公司保留对其新的涉嫌侵权行为采取维权措施的权利。一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仍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另外一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和一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的涉案专利在国知局审理阶段被宣告无效,公司就上述两件被无效的专利将采取进一步措施。
在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领域,思看科技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对启源公司提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该案已于2026年1月14日开庭审理,并于2026年1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该一审判决认定启源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同时认定启源公司主观上具有攀附思看公司商誉、攫取交易机会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启源公司赔偿思看科技相关损失,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
此外,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思看科技已向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受理并进行调查,目前尚在调查过程中,未作出任何决定,同时,思看科技已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启源公司及其前员工提起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之诉,该案已于2026年8月21日受理。
公告表示,法院对杭州启源视觉科技有限公司要求思看科技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驳回原告杭州启源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业绩方面,8月26日,思看科技发布2026年半年度报告。财报显示,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5亿元,上年同期1.77亿元,同比增长4.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2.15万元,上年同期5377.91万元,同比下降73.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86.49万元,上年同期4697.33万元,同比下降81.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20.92万元,上年同期3115.91万元。
报告期业绩变动主要系海外ODM客户法如采购金额大幅下降,同时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同比大幅增加,销售及管理费用有所上升,综合导致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同比大幅下滑,剔除该海外ODM客户影响后,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