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7-20
莱特光电公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六项议案。其中,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6.98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248亿元,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用途,不再包含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相关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