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证券网2026-11-05
11月5日,*ST航图公告披露,公司于4日收到鹤壁中院的《民事裁定书》。鹤壁中院认为,*ST航图缺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就上市公司重整价值等事项出具的意见,暂不具备受理重整申请的条件;为进一步查明*ST航图公司是否具有重整价值、重整路径是否具有可行性、其他债权人是否支持重整等问题,*ST航图公司可进行预重整。
鹤壁中院同时明确,*ST航图已变更登记在河南省鹤壁市,且连续存续满1年,该院依法对该案具有管辖权。*ST航图系在上交所进行股票交易的上市公司,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可以对其申请破产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