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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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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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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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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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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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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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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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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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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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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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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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0吨依普利酮、20吨瑞司美替罗、10吨非奈利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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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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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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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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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19314.07万元在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新建年产60吨依普利酮、20吨瑞司美替罗、10吨非奈利酮3个原料药生产线,另外在西侧TDB01-0203-2地块新建1幢甲类物品库,同时依托现有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实施后将普瑞巴林产能从300.6t/a削减至180.36t/a,腾出部分总量用于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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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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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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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本项目废水经厂区废水站处理后纳入苍山化工园区废水专管,现阶段接入苍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制药废水专线处理;待苍山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运行后,项目废水纳管接入苍山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处理。
2、废气:本项目工艺废气经分质分类预处理后接入废气总管,经厂内已建的末端RTO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废水站高浓废气收集后接入RTO系统;危废仓库、废水站低浓废气接入碱喷淋+次氯酸钠氧化+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固废须在规范的固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资源化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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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25日(1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0576-88819793 传真:0576-88581184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