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大河财立方2026-09-07
9月7日,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ST利达)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因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违法行为,且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ST利达、时任董事长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3840万元。
经查,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柯利达及其子公司柯华盛城市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在不具备业务实质的情况下,以劳务或工程预付款名义,经江苏森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苏州驰冠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中间方,将资金划转至柯利达集团、顾益明等相关银行账户,导致柯利达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17亿元。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其中,2020年占用发生额4.49亿元,期末余额1.34亿元;2021年发生额6.56亿元,期末余额3.21亿元;2022年发生额5.97亿元,期末余额3.19亿元。上述发生额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净资产的27.61%、51.90%和66.05%。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至6月未新增占用,期末余额分别为2.94亿元、1.17亿元和1.17亿元,分别占当期净资产的37.94%、15.02%和14.86%。
*ST利达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23年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70亿元,余额为490.33万元(资金占用利息),并称关联方已于2024年年底前归还本金、公告日前归还利息;2025年半年度报告重复了相同内容。上述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截至2026年4月22日,关联方已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4月28日,柯利达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了2023年以来的资金占用及归还情况。
柯利达未及时披露前述相关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在2020年至 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资金占用情况,导致前述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如实在 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导致前述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规定,江苏证监局拟决定:
对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罚款;
对时任董事长顾益明给予警告,并处以1620万元罚款,其中以董事长身份处以420万元罚款,以实际控制人身份处以1200万元罚款;
对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孙振华给予警告,并处以380万元罚款;
对时任董事顾龙棣给予警告,并处以380万元罚款;
对时任监事朱怡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对时任董事、总经理鲁崇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1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