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7-14
洪田股份公告,子公司洪田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与宜宾远东铜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获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令远东铜箔支付应付账款1.228亿元、截至2026年7月13日的违约金1132.331万元(累计不超过1195.9万元)、仓储费用50万元。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计72.736万元,由远东铜箔负担71.461万元。该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损益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若生效预计将产生正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