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8-07
永杉锂业公告,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与福建平潭永宏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将乙方以现金认购的股份限售期调整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