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7-06
扬州金泉公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