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7-29
江化微公告,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会计政策变更。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