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8-06
中国人民银行于2026年7月13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同意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及境外市场发行普通金融债券。行政许可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有效期内普通金融债券新增余额不超过165亿元,余额不超过454亿元。该行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并须按市场化原则确定发行价格、利率等,同时做好信息披露与内控合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