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浙商银行2026-09-03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激发民间投资,更好地发挥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作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于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金〔2026〕71号),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相关政策,现就政策优化内容告知如下:
一、扩大贴息范围
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的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纳入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支持范围,中央财政按照流动资金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支持。
二、适当提高额度
单户在我行可享受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贷款规模上限由每年5000万元提高至7500万元。
本通知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关于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如有疑问,敬请致电客服热线95527或联系您的客户经理咨询。
我行办理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没有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机构、人员代为办理,请广大客户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保障财产和信息安全。
特此公告。
感谢您一直以来给予我行的关注与大力支持!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