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披露多则行政处罚信息。其中,新华保险因“对受托人投资行为监督不到位”“费用分摊不准确”等违规行为,被罚款327万元,另有6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合计罚款49万元。
今年以来,新华保险合规问题频现,总公司及各地分支机构收到的监管罚单超20张。与以往集中于销售环节的罚单不同,这张罚单涉及的违规行为属于后台深层次的内控缺陷,发生在资金运用和财务精算环节。
与此同时,新华保险近两年投资端表现亮眼,贡献了相当一部分的营收,此次罚单一出,却让外界不得不审视该公司的真实投资实力与专业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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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均发生于后端,暴露内控体系缺陷
罚单披露的两项违规行为,并非普通的前端销售环节违规,而是资管委托、产品成本核算环节的内控缺陷。
其中,“对受托人投资行为监督不到位”属于投资端的违规。
为了让收取的保费保值增值,保险公司需要进行投资,通常是自主投资或者委托投资。委托投资模式下,保险公司需要把资金委托给专业的资管公司或其他机构进行投资运作。在委托过程中,保险公司也需要对受托人的投资行为进行持续有效的监督,来确保资金的投向、使用符合合同约定。
新华保险的违规,便是发生在监督环节,即把资金委托给外部机构后,没有履行监督、跟踪、评估、纠偏的责任,放任受托人投资操作偏离委托协议或监管规则。通俗点说就是把钱委托出去便当了“甩手掌柜”,导致投资端风险放大。
“费用分摊不准确”更多是财务、精算环节的纰漏。险企需要把公司发生的运营、管理、投资等相关成本,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分摊到不同保险产品、不同账户、不同渠道。
如果分摊口径、分摊方法不符合监管、精算规则,就会出现把A产品产生的成本摊给B产品、把投资业务成本摊到保险业务、分红账户和普通账户互相乱摊费用等情况,导致各个产品的成本失真,真实盈利水平被扭曲,甚至财务报表报错。
两项违规均发生在后端,而不是代理人、分支机构的前端销售类问题,意味着风险来自总公司层面的跨部门协同与内控短板。或许也因如此,罚单相关责任人多为新华保险的中高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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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责任人多次被罚,仍未阻碍其晋升
六名相关责任人分别是:关亦青、陈一江、程海燕、马峰、张韬、黎星。其中,关亦青和陈一江都曾是投资部的。
陈一江于2003年加入新华保险,历任资源管理中心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运用管理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等职务。2023年6月,陈一江发表期刊文章,彼时的头衔便是新华保险投资部总经理。2025年5月,陈一江获批担任新华资产总经理,目前仍在职。
关亦青则在2024年7月,作为新华保险投资部党支部代表,参加新华保险投资部党支部和纪委办公室党支部互学共建活动。二人此次被罚,应该都与“对受托人投资行为监督不到位”有关。
其余相关责任人中,程海燕担任过新华保险银行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4年升任银行业务管理部总经理;马峰在2022年-2024年期间都是产品开发部总经理,2024年6月还以该身份前往上海分公司调研;张韬在2019年6月-2022年9月期间多次以新华保险会计部总经理的身份出席活动。
略显不同的是黎星,此次并非黎星首次收到罚单。
2022年6月,新华保险因“通过批单批注更改保险责任”等违规行为,被罚款80万元,时任核保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的黎星,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然而,该罚单披露不足一年,黎星就升任新华保险核保核赔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3年2月,黎星以核保核赔部副总经理的身份发表文章。
升任没多久,黎星再遭罚单。2023年12月,新华保险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被罚款80万元,黎星作为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这张罚单中黎星的身份正是时任新华保险核保核赔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意味着罚单涉及的违规行为在黎星升任后发生。
即便连续两年收到两张罚单,黎星依然在晋升。2024年11月,黎星再次出现在大众视野,前往中盾安信参观交流,其身份已经变成新华保险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2026年3月,黎星调任新华保险吉林分公司,成为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开露面次数也变多,就在今年 7月24日,黎星还作为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出席了吉林分公司举办的培训班活动并发表讲话。
8月18日,吉林分公司突然发生工商变更,主要负责人从黎星变成周杨。满打满算,黎星担任吉林分公司负责人的时间只有5个月。紧接着就是8月21日的大额罚单,其卸任是否与此次监管处罚有关,有待进一步考证。
从核保部总助到核保核赔部副总经理,再到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吉林省分公司一把手,两次监管罚单的出现,并没有阻碍黎星的晋升之路,说明公司内部综合评估后,仍认为其可以继续任用,内控合规是否在评估指标中?
值得一提的是,新华保险现任总裁龚兴峰也曾担任过核保核赔部副总经理,黎星从总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调任吉林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这一人事调动便发生在龚兴峰连任总裁的班子周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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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依赖投资端,新业务价值增长乏力
回到违规行为本身,罚单的披露,也让外界重新审视起新华保险的投资业务质量。
2025年,新华保险的总投资收益为1043.34亿元,同比增长30.9%;其中,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损益为373.73亿元,同比大增1267.5%。受投资收益大增影响,该年新华保险归母净利润也同比增长38.3%至362.84亿元。
投资收益,俨然已成为新华保险重要的盈利增长引擎。反观承保端,2025年新华保险的总保费收入同比增速为14.9%,保险服务收入同比增速为5.2%,虽保持增长,但增速远不及投资端。
高度依赖投资端的盈利结构并不扎实,尤其是新华保险还配置了较多的权益类资产。截至2025年末,新华保险的股票和基金配置规模达3890亿元,占比21.2%,在同业中保持领先。
这一资产配置结构,注定新华保险的业绩表现会受市场波动影响。2025年,资本市场回暖,权益市场走强,新华保险的总投资收益率上升至6.6%,业绩随之大涨。今年一季度,资本市场波动,新华保险的年化总投资收益率下降到2.1%,营收也下跌了33.7%。
二季度,国内资本市场强势反弹,A股市场三大主要指数全面上涨。权益市场普遍回暖的背景下,新华保险发布业绩预增公告——上半年归母净利润预计为207.19亿元-236.78亿元,同比增长40%-60%。
投资端强劲反弹带来的业绩繁荣,并不能掩盖新华保险业务结构下的隐忧。就在新华保险发布业绩预喜的第二天,瑞银便将新华保险的港股目标价从48.5港元下调至 45.5港元。
对于下调目标价,瑞银指出,新华保险二季度的新业务价值增长显著放缓,单季同比仅增长8%(瑞银测算值)。而今年一季度,新业务价值同比增速还有25%,2025年的全年同比增速更是高达57.4%。新业务价值的增长失速,也让新华保险的未来盈利潜力大打折扣。
一面是经营业绩对投资端的高度依赖,一面又是投资业务暴露的合规短板,对于盈利高度绑定权益市场表现的新华保险而言,投资端的内控失效,无疑是叠加在市场波动之上的又一重风险源。如何平衡投资收益追求与合规风控约束,是新华保险正面临的现实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