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规法眼2026-08-04
8月3日,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在官网上发布了一批罚单。其中:
一、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罚款420万元
因信用卡发卡业务风险管理不审慎、大额消费分期业务授信管理不审慎、信用卡发卡业务资信审核不审慎等事项,被罚款420万元,同时还有4名责任人被警告并各罚5万元。
二、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责任人被禁业五年
当事人:王X(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业务发展一部总经理)
违规事由: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处罚决定: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五年
三、上海银行:警告并罚款316万元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1.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背景审查不严;
2.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3.部分业务手续费收入会计核算不规范;
4.未开立独立的代理保险业务佣金收取账户。
四、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罚款1210万元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7项):
1.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2.经营性物业贷款授信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3.贷款资产风险分类不实;
4.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测算不合理;
5.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6.信用证押汇业务授信后管理不到位;
7.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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