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7-23
中国人民银行于2026年6月30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同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及境外市场发行普通金融债券。行政许可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有效期内普通金融债券新增余额不超过50亿元,余额不超过1650亿元。该行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并应稳妥安排发行、加强内控合规、做好信息披露,发行价格及利率须以市场化方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