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观点地产网2026-08-06
8月6日,上交所公告,对凯盛新能及董事长谢军等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
截至2026年5月8日,凯盛新能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金额3.33亿元,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73%,但迟至2026年6月29日才补充披露。
该行为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相关规定。时任董事长谢军、总经理陈鹏、董事会秘书陈红照未能勤勉尽责,负有主要责任。
上交所对凯盛新能及上述三人予以监管警示,并要求限期提交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