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29
光明乳业公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莱特向银团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下属子公司新西兰新莱特乳业有限公司向由澳新银行(牵头行)、中国建设银行(离岸牵头行)、中国银行、上海农商银行、汇丰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及北京银行组成的银团申请融资额度3.2亿新西兰元,期限一年,并附带最长3个月的展期选择权(由贷款人决定),以BKBM/CNH HIBOR+适用利差计息。本次融资主要用于满足新莱特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新莱特及其下属公司以全部资产(除与应收账款融资相关的收款账户财产和a2担保权,以及衍生品交易项下被抵押将影响交易结算的资产(但经交易对方同意的除外))作为本次融资的抵押。本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不具有担保效力的安慰函。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办理与本次融资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