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鹰眼IPO观察2026-10-13
10月12日,广东证监局官网发布《关于对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黄丙娣、张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123号》文件。
经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明珠,600382)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中旬收到有关安全生产部门对部分产线进行停产整改的通知,但公司迟至2026年8月5日才披露临时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黄丙娣、董事会秘书张媚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9月21日晚间,广东明珠(600382.SH)公告称,公司及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黄丙娣、董事会秘书张媚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123号)。
公开资料显示,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具体背景为:2026年7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对明珠矿业所属的蕉园南沟尾矿库开展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尾矿库现状总坝高超设计高1米,河源市应急管理局随即作出"立即停止排尾"的现场处理决定,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于2026年10月31日前整改完毕。明珠矿业尾矿库自7月15日起临时停止排尾,选矿生产线无法正常生产铁精粉,块矿、砂石生产未受影响。铁精粉系公司核心产品,2025年该产品营业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82.95%,停产整改属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公司理应及时披露。经整改,明珠矿业于8月14日完成现场全部整改,9月20日河源市应急管理局现场复查确认整改完毕,9月21日蕉园南沟尾矿库恢复排尾,铁精粉生产线同步重启。另据公告,河源市应急管理局对明珠矿业处以警告并罚款合计9.4万元,对主要负责人朱海涛、副总经理肖宇权分别处以警告并罚款6.2万元、1.5万元。
从公司今年以来的合规情况看,除广东证监局警示函外,上交所同日亦下发监管警示决定,认定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对黄丙娣、张媚予以监管警示。公司回应称,将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9月30日,张媚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转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由唐黎明接任董秘。业绩方面,公司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06亿元,同比增长8.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亿元,同比下降11.0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1亿元,同比增长96.72%。公司同时提示,本次停产预计对2026年第三季度整体现金流及经营性利润产生较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