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6-06-29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56,证券简称:华升股份)近日发布《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6月修订稿),对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董事会运作、经营宗旨与范围等核心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章程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基本信息与治理架构
修订后的章程显示,华升股份注册名称为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unan Huasheng CO.,Ltd,住所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20号,邮政编码410015。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2,110,702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1998年2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500万股,并于1998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02,110,702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02,110,702股,无其他类别股份。
经营宗旨与业务范围
章程明确公司经营宗旨为"聚焦主责主业,通过品牌运作、产品营销和资本运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经依法登记的经营范围涵盖纺织制造与销售、互联网销售、信息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开发等多个领域。其中一般项目包括服装制造、纺纱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等;许可项目包括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股东权利与股东会运作机制
章程详细规定了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东享有依照其所持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依法请求召集和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查阅复制公司章程及财务会计报告等多项权利。同时,股东需承担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所认购股份缴纳股款、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等义务。
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的职权。公司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则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修改章程、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等。
董事会与高级管理人员设置
公司设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
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等。
股份发行与转让规则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类别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公司发起人为湖南华升工贸进出口(集团)公司、湖南省益阳市财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服装集团公司,各发起人以货币资金出资,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3,300万股,每股金额1元。
公司股份依法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需符合法定情形,包括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等。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情形收购股份的,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利润分配政策
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能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可以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也可以采取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党委设置与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同时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7人组成,设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职责包括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
章程明确规定了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等作出决定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包括经营方针、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资产重组、重要改革方案、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等重要事项。
本次章程修订是华升股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的重要举措,将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依照修订后的章程开展经营活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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