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7-01
苏豪弘业公告,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最高法民申868号),驳回迈尔控股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本案一审、二审均判决公司不承担责任,前期已计提预计负债199.82万元,后续将根据裁定结果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最终财务影响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