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2026-09-18
榆金监复〔2026〕42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榆林榆阳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分支机构的请示》(民银报〔2026〕67号)及相关说明解释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收购榆林榆阳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肤施路支行和榆林银沙路支行,承接榆林榆阳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等。
二、你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收购事宜,并督促榆林榆阳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
三、你行应在上述支行筹建工作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我分局提出开业申请。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