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商讯杂志2026-11-05
11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津监管分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对两家支行作出处罚。
图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图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罚单显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房地产信贷政策落实不到位,被江津金融监管分局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罚款50万元,相关责任人江勇、李智慧被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因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到位,被江津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罚款70万元,相关责任人罗妍、包辉被给予警告。
此次处罚再次彰显了监管部门严查信贷资金违规挪用、督促银行机构压实贷款管理主体责任的决心,相关银行需进一步强化内控合规,确保各项信贷政策严格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