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集微网2026-09-10
2026年09月10日,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苏州规划”)发布《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接受苏州规划委托,担任本次交易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针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开展核查。本次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知情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知情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监高、知情人员,标的公司及其董监高、知情人员,相关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其他知悉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自然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本次自查期间为2025年11月7日至2026年8月28日,即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首次披露之日至交易终止事项披露之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查询证明、明细清单及相关主体自查报告、承诺函,自查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苏州规划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自然人方面,交易对方马里累计买入102600股、累计卖出102600股,截至2026年8月28日结余0股;马里配偶王单妮累计买入10800股、累计卖出10800股,结余0股;上市公司人员顾周琦母亲周涵伟累计买入2000股、累计卖出2000股,结余0股;交易对方刘泊宇父亲刘立新累计买入13300股、累计卖出312200股,结余0股。上述4名自然人及顾周琦、刘泊宇均已出具承诺,确认相关交易为基于二级市场自行判断的个人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形,若相关交易被认定为违规,愿意将所得收益上缴苏州规划。机构方面,核查范围内的所有法人主体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苏州规划股票的情况。
此外,2026年7月17日,苏州规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锋、钮卫东、张靖、朱建伟合计持有的25940063股首发前限售股因限售期届满转为无限售流通股,该股份性质变更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属于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的行为。
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结论性意见:在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承诺函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4名自然人在核查期间买卖苏州规划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除上述情形外,核查范围内的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苏州规划股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