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7-23
弘景光电公告,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若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则不少于弥补亏损后可分配利润的10%。规划还规定了不同发展阶段下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要求,并完善了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及政策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