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7-08
万凯新材公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7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万凯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提前赎回"万凯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10月8日)如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10月8日后首个交易日起,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及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