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7-31
大烨智能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大烨新能源与铧景锆孚等就船舶锦华01、锦华02相关诉讼事项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其中,(2024)苏民终1570号案判令对方赔付维修保养费、吊机拆除费及预期利益等合计2150.205万元;(2024)苏民终1573号案维持大烨新能源支付7249.84万元及利息的判决;(2024)苏民终1576号案驳回大烨新能源关于未开票损失3359.29万元的请求。经初步核算,上述判决预计增加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总额2000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