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读创2026-08-27
8月26日晚间,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鹞环保”或“公司”)发布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上半年营收实现小幅增长,资产、净资产规模稳步提升,核心经营质量改善明显,扣非净利润大幅增长超六成,但受非经常性因素影响,归母净利润同比小幅回落,经营现金流亦略有下滑。报告期公司持续深耕水处理全产业链,同步布局固废治理、农业环境及新能源业务,经营整体稳健,并推出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公司当期完成子公司股权处置。治理层面引发市场关注的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洪春因多年前新冠疫苗标的参股事项引发的内幕交易案终审落槌,获刑并缴纳罚金,相关内幕交易链条及交易细节完整曝光,成为报告期内重大舆情看点。
财报显示,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4亿元,较上年同期7.50亿元同比增长3.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亿元,上年同期1.85亿元,同比下降12.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6亿元,上年同期0.96亿元,同比增长61.54%。基本每股收益0.2231元,稀释每股收益0.223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81.13亿元,较上年度末79.45亿元增长2.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4.25亿元,较上年度末42.96亿元增长3.01%。
2026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21亿元,上年同期0.26亿元,同比下降16.7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37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42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0.15亿元。
公司拟以总股本75286.0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营业务为环保水处理相关的研发、咨询与设计、设备生产及销售、工程承包、项目投资及运营管理,同时布局有机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农业环境治理与服务、新能源领域业务,可提供水务投资运营、工程承包、环保设备产销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行业政策、项目订单获取、回款进度、原材料成本会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影响。
半年报透露,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29716户,报告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报告期完成处置子公司江苏鹏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事项。
公开资料显示,鹏鹞环保于2018年1月5日登陆创业板,创始人为王洪春、王春林兄弟,两兄弟为鹏鹞环保实际控制人。
值得关注的是,2026年4月17日晚间,鹏鹞环保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洪春送达的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王洪春犯内幕交易罪,处以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同时判处罚金1060万元(因本案已缴纳至证监会的罚款539.36万元可以折抵罚金,剩余部分已全部缴纳)。此外,其违法所得526.40万元被没收并上缴国库。
王洪春深耕环保水处理行业多年,曾长期担任鹏鹞环保董事长等核心管理岗位。早在2021年1月,王洪春便辞去公司全部管理职务,其后涉案事件逐步浮出水面。2024年2月8日,王洪春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8日变更为取保候审。2026年3月19日,王洪春收到检察机关起诉书与法院传票,被正式提起公诉。
本次内幕交易案件源头,可追溯至六年前鹏鹞环保参股从事新冠疫苗研发的北京艾棣维欣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变更企业名称为北京艾棣维欣生物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艾棣维欣”)一事。2020年1月30日,当事人宋武英向鹞环保时任董事长王洪春提议投资艾棣维欣,次日双方召开线上会议,商议投资相关事宜。此后相关人员组建工作微信群,陆续敲定增资框架协议文本。2020年2月4日晚间,鹏鹞环保对外公告,拟出资3000万元参股艾棣维欣,持股7.89%。该重大投资事项属于内幕信息,消息披露后公司股价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
宋武英为王洪春外甥,全程参与本次投资商议,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宋武英控制“郭某军”证券账户,于2月3日至4日买入鹏鹞环保80.86万股,成交金额944.71万元,又在2月6日全部卖出,最终获利179.79万元。账户存在新开账户、突击买入、短期卖出等多项异常特征,交易时点和内幕信息时间线高度吻合。
2021年12月2日,宁波证监局就此案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宋武英内幕交易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驳回其申辩意见,最终决定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539.36万元罚款。
此后,王洪春因深度参与此案被立案调查并最终获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