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8-05
南京聚隆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滁州聚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该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