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7-03
中旗股份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有关规定,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