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7-31
富祥股份公告,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的情况。但存在两项监管措施:一是实际控制人包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持股比例累计每变动达到5%时未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及停止买卖股票,被出具监管函及警示函;二是公司及部分高管因未准确完整披露莫匹拉韦等业务订单情况及未及时澄清传闻,被通报批评及出具警示函。公司已通过组织学习、完善制度、强化培训及落实责任追究等措施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