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阿思达克2026-09-14
泰格医药(03347.HK)公布,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控股股东叶小平及执行董事曹晓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两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拟对两人给予警告,并各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有关警告及罚款涉及两人于2022年12月7日主动减持股份,合计权益变动减少1%,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情况,迟至今年5月12日才披露,以及在2019年9月20日,叶小平及曹晓春合计持有股份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未及时披露,迟至今年5月12日补充披露,两者均违反规定。
二人可于接获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覆议申请,或于接获警示函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ha/da)(港股报价延迟最少十五分钟。沽空资料截至 2026-09-11 16:25。)AASTOCKS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