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2026-08-12
irm2274243问依米康(300249)尊敬的董秘,渤海银行此前基于同一项目发起的2次诉讼,公司均胜诉,当时并未冻结公司账户。本次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直接采取诉前保全冻结1.7亿资金。请问:1)本次案由和前两次诉讼核心法律区别是什么?2)公司评估本次代位权诉讼,我方核心抗辩点有哪些?3)公司是否会向法院申请置换保全,使用非现金资产担保,解除被冻结的经营资金、募集资金,保障项目正常运转?
2026-08-07 19:47:12
依米康答irm2274243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3年、2024年,渤海银行成都分行基于同一案件事实,先后对公司及智能工程公司提起两起诉讼,公司及智能工程公司均获胜诉,渤海银行成都分行针对公司及智能工程公司的诉讼请求均已被法院裁定驳回。本案为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公司认为本案将公司列为被告主体不适格,将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此次相关资金及账户冻结,系涉案原告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形成,并非司法生效裁定后的执行行为。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状态正常,被冻结账户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被冻结资金仅限于购买的结构性存款部分,除被冻结资金外,公司其他募集资金账户及资金均可正常使用,公司亦将采取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债权凭证、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的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等可行方式按进度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暂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智能工程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不属于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实体的主要经营账户,不影响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也不会对公司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通过合法合规的程序,尽快解除相关银行账户资金的冻结状态,降低对公司经营以及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并保留对相关方滥用诉权冻结资金导致公司的相关损失进行依法追责、索赔损失的合法权利。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26-08-12 11: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