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6-08-07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动力(维权),证券代码:300152)于8月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就与中能(天津)智能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公司”)、普益石家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益基金”)及河北诺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安基金”)的纠纷,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已获受理(案号:(2026)津01 民初86 号),涉案金额达1.689亿元。
公告显示,2023年11月17日,*ST动力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普益基金与中能公司及其中能公司原股东签订《增资扩股协议》。根据协议,普益基金向中能公司增资1亿元,占其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0%。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减资条款(即回购条款),若因创始股东方原因导致中能公司未能在境内或境外证券市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普益基金有权要求中能公司履行减资义务,减资价格为增资额加上按10%年利率计算的实际入资期间利息。普益基金已于协议签订当日前后完成全部1亿元出资。
截至起诉之日,中能公司未能实现上市目标,回购条件已触发。然而,作为普益基金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诺安基金,未依约向中能公司主张减资回购权利,也未提起任何诉讼或仲裁程序,被*ST动力认为构成“怠于行使权利”。
基于上述情况,*ST动力提出三项诉讼请求:一是判令中能公司向普益基金支付自2023年11月17日起暂计算至2026年7月1日的减资款项1.2625亿元;二是判令中能公司承担逾期履行减资义务的违约责任,以每日增资额10000万元的万分之五为标准,支付自2024年3月1日起暂计算至2026年7月1日的违约金4265万元;以上两项合计1.689亿元。
*ST动力表示,本次诉讼案件目前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无法准确判断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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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请求项目 | 金额(万元) | 计算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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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资款项 | 12625 | 2023年11月17日至2026年7月1日 |
| 逾期履行违约金 | 4265 | 2024年3月1日至2026年7月1日 |
| 合计 | 1689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