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8-07
天海防务公告,公司因江苏金海运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李露未完成业绩承诺,向其提起诉讼,主张可得利益损失1.482亿元及利息。该案经泰州中院一审驳回原告诉请,公司上诉至江苏高院,近日收到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78.29万元由公司负担。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