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7-03
鹏鼎控股公告,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规定,因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未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故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