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7-27
锋龙股份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7.02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