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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际股份被罚200万、戴上ST帽子:子公司业绩造假,母公司董秘该如何防范?

http://www.gubit.cn  2026-07-14  天际股份内幕信息

来源 :董秘俱乐部2026-07-14

  7月13日,天际股份同时发布两份公告:一份是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份是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广东证监局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吴锡盾、副总经理周帅、新特化工董事长支建清各罚100万元,对财务总监杨志轩罚款55万元。7月15日起,股票简称由"天际股份"变更为"ST天际"。

  问题的源头,是2023年并购的子公司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并购子公司的业绩承诺,成了造假的动机

  新特化工是天际股份2023年9月并购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并购通常附带业绩承诺,而新特化工2023年11月至12月的操作,直指"完成业绩承诺"这个目的。

  监管查明,新特化工在向赣州市三意矿产品有限公司和永昌县科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的过程中,通过自行签收送货单、安排客户填写送货单并提前向客户开具发票的方式,提前确认部分收入。

  结果是:天际股份2023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365.49万元、虚增营业成本680.5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84.9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3.33%。

  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构成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处罚链条:从子公司到母公司高管

  处罚决定书列明了五个处罚对象:天际股份、董事长吴锡盾、副总经理周帅、新特化工董事长支建清、财务总监杨志轩。

  每个人的责任认定都很清晰:

  吴锡盾(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管理,未勤勉尽责,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00万元。

  周帅(时任副总经理):未勤勉尽责,同时作为新特化工销售总监,参与实施收入提前确认事项。罚款100万元。

  支建清(时任新特化工董事长):组织实施提前确认收入事项,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罚款100万元。

  杨志轩(时任财务总监):未勤勉尽责,未对收入确认的异常情况保持关注。罚款5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周帅的双重身份——他既是母公司天际股份的副总经理,又是子公司新特化工的销售总监。这意味着他直接参与了子公司的业务操作,也直接参与了造假。

  而财务总监杨志轩的问题在于"未对收入确认的异常情况保持关注"。12月份集中确认收入、送货单由子公司自行签收、向客户提前开具发票——这些异常信号,财务总监没有捕捉到。监管关注点分析

  从这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监管的关注点指向三个层面:

  第一,业绩承诺是造假的高发区。

  并购附带的业绩承诺,给子公司管理层带来了完成指标的压力。当正常经营无法完成承诺时,财务造假的动机就产生了。

  新特化工2023年11月至12月的操作——自行签收送货单、安排客户填写送货单、提前开具发票——这些手法直指"完成业绩承诺"。董秘需要对有业绩承诺的子公司保持额外关注。

  第二,子公司的收入确认方式,母公司必须审核。

  新特化工的收入确认问题,本质上是会计核算问题。但这个问题没有被母公司的财务部门发现,直到2026年2月才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12月份集中确认收入、送货单由子公司自行签收、向客户提前开具发票——这些异常信号,财务总监"未对收入确认的异常情况保持关注"。这说明母公司的财务审核流程存在漏洞。

  第三,交叉任职人员的职责边界要清晰。

  周帅同时担任母公司副总经理和子公司销售总监,这种安排让他既参与了造假,又在母公司层面负有管理责任。

  对于这类交叉任职,董秘需要关注其职责边界:涉及子公司业务决策时,不得以母公司高管身份bypass内部审批流程。董秘行动建议

  1.对有业绩承诺的子公司,建立专项监控机制。

  每季度核查业绩承诺完成进度

  关注季末、年末的收入确认是否异常集中

  对大额销售合同进行抽查核实

  必要时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子公司进行专项审计

  2.统一母子公司的财务核算标准。

  明确收入确认政策,特别是对于有争议的业务模式

  子公司重大会计处理变更必须报母公司审批

  定期组织母子公司财务人员培训,统一核算口径

  3.建立子公司信息报送的刚性约束。

  子公司发生诉讼、仲裁、账户冻结等重大事项,必须在24小时内报送母公司

  子公司季末、年末的财务数据必须经母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后才能对外披露

  子公司高管不得未经母公司授权对外发布涉及上市公司的信息

  4.对交叉任职人员进行职责边界明确。

  明确其在母公司和子公司各自的角色和职责

  涉及子公司业务决策时,不得以母公司高管身份bypass内部审批流程

  定期评估交叉任职的合规风险

  天际股份的处罚还在"事先告知"阶段,尚未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ST已经落地,7月15日起股票简称变更为"ST天际"。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需要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满12个月,且已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才能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并购不是买完就结束。整合期的管理漏洞,最终会以信披违规的形式暴露出来。

  子公司的事,就是母公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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