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2026年6月19日到2026年7月21日,不到2个月时间里,一心堂药业(贵州)有限公司一共有23家门店因为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问题受到兴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
据爱企查资料,一心堂药业(贵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26日,注册地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法定代表人为阮国伟。唯一股东为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据爱企查资料,一心堂药业(贵州)有限公司成立近20年累计开设门店668家,但是已经注销了36家门店,还有632家门店显示为开业状态。
从该公司门店数量的变动情况来看,一心堂药业(贵州)有限公司的发展状况应该还算比较正常,但是在近期集中爆发出数量众多的质量违规问题,其背后原因是什么,此事后续如何,我们将继续关注。从公布出来的处罚信息来看,在这些处罚案例中,最早的一批是2026年6月19日被处罚的一心堂药业(贵州)有限公司兴仁市回龙镇分店,违法事实是2026年9月期间(处罚文书载明的违法时间晚于处罚作出时间,存在明显时间逻辑矛盾,疑为文书录入笔误),在销售给消费者陈某某处方药时,存在未按照规定调配处方的行为。
同日被罚的还有一心堂药业(贵州)有限公司兴仁市科教路分店,公布的违法事实是2026年8月至9月期间(处罚文书载明的违法时间晚于处罚作出时间,存在明显时间逻辑矛盾,疑为文书录入笔误),在销售给陈某某、李某某等多个消费者处方药时,存在未按照规定调配处方的行为。
一心堂药业(贵州)有限公司兴仁市振兴大道分店,公布的违法事实是2026年5月至8月期间(处罚文书载明的违法时间晚于处罚作出时间,存在明显时间逻辑矛盾,疑为文书录入笔误),在销售给敖某某、蒋某某、苏某某等多个消费者处方药时,存在未按照规定调配处方的行为。
一心堂药业(贵州)有限公司兴仁市市府南路三分店,公布的违法事实是2026年7月至8月期间(处罚文书载明的违法时间晚于处罚作出时间,存在明显时间逻辑矛盾,疑为文书录入笔误),在销售给安某某、杜某某、苟某某、李某某、马某某、冉某某、沈某某、宋某某、王某某、王某、张某某、张某某等多个消费者处方药时,存在未按照规定调配处方的行为。
这四家门店违法行为最终受到的处罚是警告,但后续仍有多家同类门店被查出同类违法行为,整改效果未达预期。
7月13日,一心堂药业(贵州)有限公司又有一批门店受到了兴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这次的主要违法行为还是无处方销售处方药,多是医保部门移交的案件,或者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并且多是责令改正后又被查出违法行为。
包括一心堂药业(贵州)有限公司兴仁市屯脚分店,公布出来的违法事实是2025年6月27日,兴仁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兴仁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医疗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情况通报》,通报中一心堂药业(贵州)有限公司兴仁市屯脚分店存在处方时间晚于结算时间的情况。2025年9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针对未开具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对该药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改正该行为。2026年3月,张某某、蒙某某2个消费者在该药店购买处方药时,该药店存在未开具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
一心堂药业(贵州)有限公司兴仁市环城南路分店,公布出来的违法事实是2025年6月27日,兴仁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兴仁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医疗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情况通报》,通报中一心堂药业(贵州)有限公司兴仁市环城南路分店存在处方时间晚于结算时间的情况。2025年9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针对未开具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对该药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改正该行为。2026年1月,陈某某消费者在该药店购买处方药时,该药店存在未开具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
一心堂药业(贵州)有限公司凯里市军民路分店,公布出来的违法事实是2026年5月9日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执业药师彭某某未在岗执业,但是此前的2026年5月8日销售过处方药阿莫西林胶囊。当时责令该门店改正执业药师或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但是,2026年5月25日,执法人员在对该店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执业药师彭某某仍未在岗执业,但是,当日销售了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阿莫西林胶囊等处方药。同时查明,2026年3月该店另一员工上班以来,没有见过执业药师彭某某在岗执业。
一心堂药业(贵州)有限公司凯里市金山大道分店,公布出来的违法事实是2026年5月7日执法人员对该店现场检查执业药师何某某未在岗执业,但是当天销售了卡马西平片、依巴斯汀片等处方药,当时,责令该店改正执业药师或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但是,2026年5月25日,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整改复查时,执业药师何某某仍未在岗执业,但是,当日销售了氨甲环酸片、卡马西平片、依巴斯汀片等处方药。另据该门店其他营业员证实,该店执业药师何某某经常不在岗执业。兴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门店的违法行为不再仅仅是警告了,而是根据违法行为分别进行了500元和5000元的罚款。
7月13日,兴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又对一心堂药业(贵州)有限公司部分门店进行了处罚,包括兴仁市市府中路二分店,公布出来的违法事实是2025年6月27日,兴仁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兴仁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医疗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情况通报》,该门店存在处方时间晚于结算时间的情况。2025年9月26日,兴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药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改正该行为。但是,2025年9月27日至2026年4月,仍有曹某某、曾某某、杜某某等二十余名消费者在该药店购买处方药时,该药店存在未开具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
同日被罚的还有一心堂药业(贵州)有限公司兴仁市府南路分店、兴仁市博融国际养生城分店、兴仁市文笔路分店、兴仁黄金路分店、兴仁市解放中路分店、兴仁市市府北路分店和兴仁市文化南路分店,公布出来的违法事实与兴仁市市府中路二分店基本一样,最终,这8家门店被罚500元。
7月14日,兴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又对一心堂药业(贵州)有限公司巴铃分店、兴仁市体育南路分店、兴仁市仁和家园分店、兴仁市朝顺时代广场分店、兴仁市解放路二分店进行了处罚。公布的违法事实主要为医保支付时间早于处方开具时间,以及在责令改正后依然被查出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最终,这5家门店也被罚500元。
最后一起处罚发生在2026年7月21日,黔东南州丹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心堂药业(贵州)有限公司丹寨县兴泉西路分店下达丹市监处罚﹝2026﹞4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布出来的违法事实是:2025年12月4日,执法人员在该店开展检查时发现该药店未经执业药师审核处方销售处方药品,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但是,2026年5月20日,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店进行整改核查时,发现该店有处方药糠酸莫米松鼻喷雾剂(140揿,0.05%)的销售记录,销售时间5月19日,而当时执业药师文某某不在岗,系统显示审核药师为文某某,实际为系统自动生成其姓名。最终,该店被罚款2000元。
不到2个月内,一心堂药业(贵州)有限公司位于兴仁市、黔东南州丹寨县的23家门店,因同类处方药销售违规问题被监管部门查处;其中多家门店曾就同类问题被责令改正,后续仍存在同类违规情形,部分门店还存在处方开具时间晚于处方药销售时间的违规情况,体现出相关门店在处方药销售管理环节存在合规漏洞。
一心堂贵州公司需要在处方药销售合规这道题上,给出系统性的回答,而非继续以被动接受处罚的方式应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