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7-02
*ST岭南公告,公司作为被告二,近日收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粤19民初237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公司对岭南水务(紫金)有限公司所欠借款本金2.815亿元及罚息53.389万元(暂计至2026年1月3日)、律师费17.562万元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判决尚未生效,后续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