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7-08
仁东控股公告,公司于2026年7月7日收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21)冀01民初671号,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开庭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14:30。公司称未签署相关担保文件,该1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未经内部审议程序,不合法合规,不予承认。根据重整计划,已提存预留4516.827万股抵债股票及相应现金用于清偿暂缓确认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