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6-10-27
来源:中访网
中访网数据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以提升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度明确,舆情包括报刊、广播、电视、通讯社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对公司的各类报道,各类媒体平台上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影响的传言或信息,可能或者已经影响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以及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舆情信息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并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工作组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相关信息。公司证券部协助舆情工作组监控相关舆情信息,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互动易问答、论坛、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在处置方面,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具体情况灵活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具体措施包括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以及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措施。制度还规定了保密义务与责任追究,并明确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