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电梯老司机2026-08-04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被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
违法事实:经查,2022年3月,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就杨叶新城小区二期(B1区、B2区)电梯项目签订《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当事人负责提供该项目电梯自通过安装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2年免费质保期内维保服务。截至2026年2月10日,由当事人负责维保且仍在质保期内的电梯共36台,其中B1区共13台电梯(设备代码:311042*****024040069至311042*****024040081)质保期截止至2026年4月2日,B2区共23台电梯(设备代码:311042*****025030041至311042*****025030056、311042*****025030058至311042*****025030064)质保期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按照杨叶新城小区二期电梯维保计划安排,当事人应于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7日期间,对上述36台电梯开展当次维护保养,维保类别应均为半月保。但当事人该项目维保人员X在此期间并未实际前往电梯现场按半月保项目要求开展维保,仅通过“鄂州智慧电梯维保”小程序完成无纸化维保记录。
上述36台电梯的无纸化维保记录方式,X未执行“到达电梯、现场签到打卡、按项维保、实时拍照、结束打卡、下台电梯”的规范流程操作,而是随机在某一地点对当日需维保电梯采用无码签到方式批量发起维保开始打卡,未到达电梯现场,未进入电梯轿厢扫描粘贴的963333标识牌二维码进行签到。同时为满足维保时间要求,X按半月保时长要求,每间隔一定时间即结束单台电梯打卡,形成维保闭环,完成无纸化维保记录。上述36台电梯无纸化维保记录所上传的电梯底坑、轿顶、驱动主机照片,均为X从手机相册中随机选取上传往期开展维保作业时拍摄留存的照片,导致不同电梯上传照片完全相同或细节特征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