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8-05
ST同德公告,公司收到太原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需归还原告招商银行太原分行借款本金3000万元,并支付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利息(含罚息、复息)4.658万元及自2026年1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罚息、复息。公司称该判决不会对本期或期后利润构成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