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7-21
大华股份公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与交行滨江支行在2026年7月20日至2029年7月20日期间签署的授信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4亿元和相关利息等费用;为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高新支行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亿元和相关利息等费用;同时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高新支行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和相关利息等费用。上述担保均在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内。截至2026年7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89.459亿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3.69%,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