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观点地产网2026-09-09
观点网讯:9月9日,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002187.SZ)与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协议》,就广州市十三行路1号新中国大厦首至三层及广州市海珠区广纸路2-4、6-8号物业进行合作经营。
合作经营物业面积合计7645.68平方米,另配套停车位及设备房,合作期限自2026年10月16日起至2036年10月15日止,共10年。
费用方面,合同期限内基础委托管理费为360万元/年(含税),基本运营费为500万元/年(含税),合同期内两项费用合计8600万元。
双方同意以11200万元(含税)作为年度收入计算基数,若物业实际收入超过预期,按C=(A-11200万元-N-B)*50%向广百展贸结算年度超额提成委托管理费。
鉴于广百展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岭南商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岭南集团90%的股权,本次合作经营构成关联交易。
审批方面,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审核通过相关议案;9月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张威回避表决。本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告显示,标的物业权利人分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物业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本次关联交易合作协议年均费用约8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0.25%,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岭南集团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7153.38万元,均在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总金额19651万元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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